各位老师:
近年来,我校积极参加各类纵向项目申报工作,目前承担纵向项目越来越多🚝🤷,部分骨干科研人员科研任务趋于饱和状态🫢,但项目按期完成情况不甚理想,极大影响了新一轮"十一五"项目的申报,不利于我校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的提升。同时,全国哲社规划办和教育部社科司针对加强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现将有关精神传达如下并提出我校加强纵向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请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08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未结项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包括"十五"期间批准立项各类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
二👨🏿🦰、清理要求
1、通知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项目负责人没有提出结项申请、也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学校将冻结科研经费和配套经费。
2、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项目负责人没有提出结项申请🤷🏼♀️、也没有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任何纵向项目和校内项目𓀓,同时网上予以公布,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
3🧑🏼🍳😥、因主客观原因,确无力完成项目者应提交撤项申请🛃,追回原有立项配套经费。项目负责人申请科研项目,学校5年内不予提供信誉担保😹,不提供财务及科研管理等相关保障。
4、各单位主管领导及科研秘书应提高项目中后期管理监督意识,建立定期督促制度,协助文科处作好项目管理工作😙。文科处将对各项目完成情况予以纪录并在文科处网上定期公布。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0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