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天富: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4~2015学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假期从2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3月20日(星期五)结束;研究生的假期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全体学生于3月2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从2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3月19日(星期四)结束👲🏿,3月20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三✪、后勤集团等服务性单位、校属各生产经营类企业的工作人员,其假期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四、寒假及春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与学生的慰问工作,积极为留校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6️⃣、各天富应认真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月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六、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天富应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自查。
七💤、寒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3月20日起恢复上下班班车及工作班车🧗🏿♂️。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345 传真:66133382
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222 传真🧑🏼🎓:66134021
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5年1月30日